台州2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
一、临海市东塍镇后杨村委会涉嫌非法买卖、转让土地案和破坏耕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案
临海市东塍镇后杨村委会在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将本村集体土地出卖给3家企业和个人,用于厂房和个人住宅建设,面积达20.17亩,其中耕地12.3亩(基本农田8.45亩),从中获取非法所得100多万元,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买卖、转让土地使用权罪。2007年10月11日,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08年10月13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对原村党支部书记杨彪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对原村委会主任杨志敏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2008年11月22日,临海市东塍镇后杨村委会再次未经批准,组织部分村民擅自在本村集体土地上溪头地方进行混凝土浇筑,占用土地面积8347.42(12.52亩),其中部分实施轧钢筋网并浇筑了地梁。该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基本农田保护区,地类为耕地。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009年1月4日,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向临海市农业局提交了后杨村上溪头地块耕地毁坏鉴定申请报告。
2009年1月5日,临海市农业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意见》,明确后杨村上溪头地块不具备耕作条件,无法进行耕种。
2009年1月6日,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将该案件移送临海市公安局,并以临国土函[2009]1号《关于移送涉嫌土地犯罪案件的函》的形式抄告临海市人民检察院。
2009年1月8日,临海市公安局决定对临海市东塍镇后杨村村委会主任杨坚敏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立案侦查。侦查期间,对东塍镇后杨村村委会主任杨坚敏、村支部书记杨圣海实施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二、玉环县珠港镇岭脚村村委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玉环县珠港镇岭脚村村委会在2004年1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在珠港镇岭脚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造新民小区,占地面积9206.15平方米(13.81亩),建筑面积16033.5平方米。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待置换用地区,地类为耕地。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008年12月12日,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向玉环县农业局提交了《关于委托鉴定农用地毁坏程度的函》(玉土资函[2008]46号),《函》中明确委托玉环县农业局组织对珠港镇岭脚村村委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农用地毁坏程度鉴定。
2008年12月13日,玉环县农业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意见》,证实该地块绝大部分地面已硬化,并已建成房屋,耕地彻底毁坏,已不具备耕作条件。
2008年12月22日,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